2024年4月4日,執(zhí)法人員對霍城縣茂林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執(zhí)法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:1.工廠、倉庫區(qū)內未設置消防車道。以上1項問題證明霍城縣茂林木材加工廠未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并消除事故隱患。
以上行為涉嫌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一百零二條的規(guī)定,結合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應急管理系統(tǒng)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》40.5.5的規(guī)定,擬對霍城縣茂林木材加工廠作出處人民幣5000元(伍仟元整)的行政處罰。
安全生產行政處罰信息公示(2024第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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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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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卷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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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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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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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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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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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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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機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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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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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霍)應急案〔2024〕0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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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產隱患管理類違法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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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城縣茂林木材加工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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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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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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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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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城縣應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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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任何個人和組織對以上處罰決定有異議的,在公示期內與霍城縣應急管理局聯(lián)系,反映情況。聯(lián)系人:孔朝嶺,18699996166
霍城縣應急管理局
2024年5月14日